首页 | 生活类 | 法律法规 | 法规索引 |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止聚众冲击铁路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通知
【发行】:国务院办公厅

【发行时间】:19950807

【执行时间】:19950807

【分类】:国务院行政法规库

【正文】:铁运路于运保众关止击畅国输于畅聚国安路通铁畅输通通路输务冲
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止聚众冲击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通知
(一九九五年八月七日 国办发明电[1995]21号)

今年3月以来,一些地区接连发生聚众冲击铁路、卧轨拦截列车的事件,严重
扰乱了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,不仅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,也影响了社会的稳
定。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冲击铁路,干扰和破坏国民
经济的正常秩序。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,防止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,特作如下
通知:
一、各级人民政府要教育干部群众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
高度,充分认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重要性,积极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
法》,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,自觉维护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。
二、各级人民政府要密切注意社会动向,对于不安定苗头,要及早发现,提前
工作。当地铁路、公安以及有关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紧密配合,采取
果断和有效的措施,防止聚众冲击铁路事件发生。
三、一旦发生聚众冲击铁路车站、无票强行乘车以及卧轨拦截列车等事件,各
级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,组织足够的力量,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,坚决
予以制止。对拒不听从劝导的,要强行带离现场,对带头闹事和进行破坏活动的,
要坚决依法严惩。
四、铁路运输部门的职工要坚守工作岗位,尽职尽责,严格执行检票制度,不
准无票人员上车,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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